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15-06-23 浏览量:564 收藏
(一)建成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联盟。
重点支持联盟开展共性技术研究、联盟标准化、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跨产业(领域)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区域合作等工作,通过搭建各类专业服务平台,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支撑。
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培育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联盟。
重点支持联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盟运作机制;特别鼓励联盟在产业研究,尤其是跨产业(领域)创新发展及新业态培育方面,开展探索与实践。
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支持联盟依托自身优势,整合产业链、创新链资源,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标准创制、专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发挥联盟的资源组织作用,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
(一)联盟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一年(含)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资源整合能力强、领军企业及院校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联盟类社团法人,此类主体需提供被纳入科技部试点联盟范围且评估为A类联盟的证明文件。
(三)联盟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3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北京的比例不低于30%。
(四)联盟具备产业研究及组织成员开展联合创新的能力和基础,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联盟标准化工作促进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工作。
(一)《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专项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联盟章程或协议。如果联盟先成立,后注册法人,则需要补充联盟刚成立时的有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联盟章程或协议,以证明联盟成立时间。非联盟类社团法人需提供被纳入科技部试点联盟范围且评估为A类联盟的佐证材料。
(三)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授权或许可材料。能够证明联盟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工作能力等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联盟标准文件、相关的荣誉或表彰证明等。
即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
(一)咨询方式:马海艳 杨洋62577304转838 ;刘宜珩 62631510。
(二)材料报送:上述全套申报材料,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bjlm@kw.beijing.gov.cn,邮件标题格式“产业联盟促进专项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原件请留存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