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行业标杆企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创新和标准化互动融合为核心竞争力,具

    2023-07-01

  • 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据此组织实施。特此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3年7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关于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发

    2023-07-1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

    2023-07-10

  • 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印发《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请遵照执行。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1日为引导本区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

    2023-07-11

  •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

    2023-07-17

  • 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和新需求,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

    2023-07-18

  • 三部委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三部委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现将《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3年7月19日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优势产业、民生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

    2023-07-19

  • 北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22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目标任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和应对首都高质量发展面临

    2023-07-22

  •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现将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

    2023-08-01

  •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在此期间

    2023-08-01

  • 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

    2023-08-01

  •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

    2023-08-01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0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筹发展规划(2020年-2035年)》(中示区组发〔2020〕1号)《“十四五”时期中关

    2023-08-02

  •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

    2023-08-02

  • 北京市促进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到2025年,各区至少有1条商业步行街”的要求,打造特色化、品质化、数字化、有文化底蕴的商业步行街,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促进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北京市商务局2022年11月30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落实

    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