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经开区建筑业产值增长奖励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量:1 收藏
(一)对2023年产值增速为正的亿元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增速达10%的(2024年新成立纳统且同期基数为零的企业不考虑2023年增速),按第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7%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兑现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
(一)企业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二)企业为2023年产值增速为正的亿元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且2024年第一季度增速达10%(2024年新成立纳统且同期基数为零的企业不考虑2023年增速)。
(三)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增长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2024年一季度C204-1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6.企业2023年一季度C204-1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若无2023年一季度报表,需提供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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