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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4/2024-04-12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从成立2年以上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能大师条件。技能大师是指工作室领办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在职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曾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优先。

  2.所在单位条件。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由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品行端正、富于创新、业内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领办,依托所在单位创建,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申报流程

  (一)材料申报

  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以下统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材料A4格式分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相关申报表式可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下载。

  (二)审核推荐

  各主管部门在遴选过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推荐要求和名额,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就业促进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提交同意推荐的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表、相关说明材料、审核意见,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unana@rsj.beijing.gov.cn,或直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线上报送。

  (三)推荐名额

  每个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