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通州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量:9 收藏
(一)支持方式
此事项为主动申报类,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按照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分档标准
以企业最近两个年度在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的研发费用作为计算依据,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100万元至200(含)万元、200万元至500(含)万元、高于500万元的企业,分三档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
(三)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100万元。
(一)线上填报要求
1.在线填写通州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申请表;
2.申报主体近两个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纸质材料要求
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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