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朝阳区征集互联网3.0应用场景建设方向支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14 收藏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鼓励围绕科技、商业、文旅、城市、工业、金融、教育等领域,开展互联网3.0技术与解决方案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全国标杆意义的示范应用场景与示范解决方案,推进互联网3.0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对场景建设单位使用区内企业的创新技术、产品、服务合作开展场景项目建设的,按照不超过场景建设单位新技术、产品、服务采购部分合同额30%比例,给予项目建设投资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互联网3.0产业创新企业,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以及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朝阳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场景所在地应位于朝阳区范围内;
2.解决方案、技术方案提供方需为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纳税纳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项目可以由场景建设单位申报,也可由场景建设单位与解决方案、技术方案提供方联合申报;
4.申报单位需围绕朝阳区互联网3.0产业领域,并使用区内企业的创新技术、产品、服务等合作开展应用场景建设;
5.申报项目建设完成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
6.申报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状况良好。
1.项目申报封面及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应用场景建设方案;
4.应用场景建设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及财务凭证等;
5.应用场景进展情况相关资料或验收证明文件;
6.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7.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承诺书。
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扫描件,保存在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打包发送。【注:除上述所列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外,请同时打包发送附件3“2023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扫描件】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A4胶订(用浅色封面纸,单本材料厚度不超过5厘米),从头到尾编写页码,加盖骑缝章;项目申报书及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项目申报书封面、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重要证明文件,有单位名称的地方需加盖企业公章。【注:除上述所列需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外,附件3“2023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请加盖公章,单独提交无须装订】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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