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项目

申报已结束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量: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12/2023-06-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筑基”工程

  方向1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奖励。 对2022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或在资格有效期内将工商、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昌平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上一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 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小微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2022年再次申请获得资格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详见附件1)。

  方向2 标准制定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且在2022年主导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对于标准公布后排名起草单位前两位的企业,分别给予国际标准50万元、国家标准30万元、行业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标准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当国际标准公布后,被设定为国家标准时不再重复支持(详见附件2)。

  方向3 科学技术奖项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 “育新企业”且在2022年申报科学技术奖项,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包括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详见附件3)。

  方向4 知识产权示范试点资质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 “育新企业”且在2022年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相关资质认定,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资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详见附件4)。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规升强”工程

  方向5 重大科技专项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承接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按照企业年度获得专项资金总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详见附件5)。

  方向6产学研创新平台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与驻昌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在昌平区合作建设、且总投资额不低于 100万元的创新平台,按照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详见附件6)。

  方向7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申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对通过认定的新产品(服务),每项给予 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详见附件7)。

  方向8 首台(套)认定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申报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每项给予 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8)

  方向9 首批次应用奖励。 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申报北京市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对通过认定的新产品和获得应用的新材料,每项给予 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9)

  方向10 高成长类“规升强”奖励。 支持“规升强”高成长企业,按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及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给予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0)

  方向11 高产出类“规升强”奖励。 支持“规升强”高产出企业,按照企业年度地均产出、人均产出、万元产值能耗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给予资金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1)


具体申报条件

  (一)征集范围

  申报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认定)或“育新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育新企业,是指经昌平区科委认定,并纳入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的企业,具体认定方式详见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昌平区启动2022年度育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昌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统、纳税且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申报时间

  企业在2023年6月12日17:00至2023年6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