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量:176 收藏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1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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