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量:241 收藏
(一)近三年开工的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且在2021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的1%给予资金奖励。
(二)奖励资金全年最高兑现3000万元。
(三)实际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舍去不足万元部分。
(四)单家企业享受政策奖励总额不超过该企业2021年区域经济贡献的50%,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创新能力类条款除外,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联盟等非营利组织的除外。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经开区(亦庄新城)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四)实际生产、经营、研发活动在经开区;
(五)申请主体积极配合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且近3年内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不限于以下:
1.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2.环保领域处罚5万元以上、安监领域处罚10万元以上;
3.存在套取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行为;
4.产生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为。
(一)申报材料
1.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4.企业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2021年1月-12月统计报表(系统页面截图,206-1表或206-2表),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2月2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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