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09 浏览量:487 收藏
(一)申报主体:在粤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一般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生物医药类3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技术力量,能够拥有承担专利转化项目、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需求的技术团队或转化平台资源。
3.申报主体具有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需求和意愿,能够独立或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制定专利转移转化配套政策,支撑专利转化项目落实。
4.申报主体开展过中小微企业相关专利转化合作项目,近三年内有专利转移转化成功案例。
(三)工作任务:
1.独立设立或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配备知识产权运营人员,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平台。
2.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励制度,制定专利转化运用政策配套措施,加快建立以专利转化绩效为重要指标的科技创新考评体系。
3.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评估,构建专利转化运营储备库;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和有关市场调查,主动与中小微企业对接,确定专利转移转化合作对象,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
4.对接中小企业需求,开展专利转让,推进专利实施许可,实施单位系统专利转让、许可的专利不少于50件、次数不低于80次(生物医药类专利转让、许可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专利转让、许可数量要求),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转让变更、许可备案、专利产品备案。筛选本单位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专利,对接省免费许可专利信息发布平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开放许可。
5.组织选派专业技术团队支持专利项目实施。根据专利转化项目需要,对接实施专利的中小微企业,选派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提供技术应用服务,跟进专利项目转化实施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运营等问题。
6.开展本单位专利转化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对本单位系统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跨境交易的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受益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等数据,开展统计工作,定期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有关数据统计材料。
(一)《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17:30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立项后,择优立项。
联系人:阳屹琴,电话:020-38835691,邮箱:gdsjj_ipcj@gd.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