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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朝阳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量: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4-21/2022-05-06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达 30 亿元(含)以上的单位,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 1 亿元(含)至 30 亿元,且较上年度增长 10%以上的单位,给予不超过 25 万元的奖励。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内的企业,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达 5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需为在朝阳区注册、纳税并从事技术交易或技术交易促进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30亿元以上;

  2.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亿元,且较上年度增长超10%以上;

  3. 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00万元以上。

  注:技术合同成交额是指经北京市科委认定登记的合同总额。


申报材料

  1. 《朝阳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2. 年度登记合同清单(加盖公章);

  3. 单位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材料。

  上述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按顺序左侧简单装订(加盖骑缝章)。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材料快递邮寄至区科信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