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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顺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量:2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08/2021-04-20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按照获评企业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方面3年内设备和软件固定资产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其中:

  (一)获评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最高200万元;

  (二)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最高500万元,晋级补差;

  (三)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支持最高1000万元,晋级补差。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要求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住所应在顺义区内,并在顺义区进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

  (二)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

  (三)企业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劳资纠纷情况,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同一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若符合区内其他支持政策时,只可享受一次同类区级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

  申报书面材料具体要求

  企业提交《XX年度顺义区支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申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所获称号选择提交:

  1、当年度《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及获评证明材料;

  2、当年度《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及获评证明材料;

  3、当年度《灯塔工厂申报书》及获评证明材料;

  (二)自获评之日起,项目三年内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及与上述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顺序、内容对应一致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采购合同、已投入资金发票复印件等。近期的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金筹措证明文件。注:现场踏勘需要查看原件,请项目单位提前准备;

  (三)区经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企业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所列顺序装订),除(一)中要求资料外,其余所有申报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0日(周二)下午4点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征集

  由区经信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启动项目征集工作;

  (二)企业申报

  企业按照《XX年度顺义区支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经信局。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企业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三)项目评审

  1、由区经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拟支持项目、拟持支持额度;

  2、完成评审,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3、结合各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支持项目、拟支持额度,并报区经信局党组会审议。

  (四)区政府审批

  区经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审批流程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审批通过后确定支持项目、支持额度。

  (五)结果公示

  区经信局将支持项目及支持额度在顺义网城、顺义经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由区经信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资金落实,拨付全部奖励资金。

  第十条 补充说明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重大失信行为的将收回全部补贴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二)获得奖励的企业,自奖励资金到账之日起5年内迁出顺义区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发展科 张姗姗 张鑫 69423978

  杜鹏昊 18612219529(具体填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