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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石景山区征集在产业功能区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量:2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12/2021-03-3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功能区示范应用。按科技项目管理方式,对在中关村石景山园、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产业功能区开展示范应用的项目,给予投资总额30%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按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法人机构不受此限制);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在所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符合石景山区以现代金融为战略主导,科技服务、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色培育,高端商务服务业为配套支撑的“1+3+1”高精尖产业方向,以及其他符合我区重点发展方向;

  2.项目在中关村石景山园、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园、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产业功能区开展示范应用;

  3.项目创新性较强,产品(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4.项目为在实施项目,项目开始时间:2020年7月及以后;完成时间: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大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中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的项目,要求已取得阶段性示范应用成果;产业功能区运营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要求项目未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5.同一申报主体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材料

  1.《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产业功能区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研发项目)》(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见附件4-1);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3.申报单位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4.《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见附件4-2);

  5.项目在中关村石景山园、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园、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产业功能区开展示范应用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等,以及项目示范应用取得的成果、成效证明文件;

  6.申报项目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

  7.项目进展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在项目期内申请或批复下来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等;

  8.项目建议立项理由(200字以内);

  9.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4-3)。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01325311 17502255198

  (工作日9: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