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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改造项目认定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量:3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0-04-24/2020-05-10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经认定并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实际支出额的10%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享受前款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款政策。

扶持领域

  已报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申报表》,且计划于2020年度建设完成的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二)项目内容应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以及为适应设备升级所进行的厂房装修改造;或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项目实施后应能实现生产效率提升、经营成本下降或者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获批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项目,可优先纳入技术改造项目认定范围。


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项目建设场所证明文件,如土地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四)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五)项目设备(软硬件)清单(见附件2)。

  (六)项目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见附件3)。

  (七)技改项目场景证明照片资料不少于5张。

  (八)技改项目人才团队引进情况介绍材料。

  (九)技改项目内包含的专利证书。

  (十)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信用报告,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http://www.pbccrc.org.cn/)打印纸质版或到银行机构出具 。


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anxiaoyan@biecc.com.cn,得到资料齐全通知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五份,书面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5月20日前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305室。

申报流程

  (一)资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anxiaoyan@biecc.com.cn,得到资料齐全通知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五份,书面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5月20日前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305室。

  (二)项目审查和认定

  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通过的项目,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统一管理,待项目执行完毕,通过验收后,开展补贴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305室

  联系人:张昊、张妍   电话:67889710

  闫晓燕  电话:1581157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