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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推进连锁经营及规范化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量:3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25/2020-12-31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推进规范化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领域

       (一)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

       1.鼓励连锁超市和专业专卖店新建直营门店,支持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等。

       2.鼓励连锁超市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支持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等。

       3.鼓励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支持服务于农产品直采直供的分拣加工设备购置,以及销售直采农产品门店的生鲜区域改造和设备购置等。

       4.鼓励连锁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支持采用电子价签、智能货架、自助收银、刷脸支付等数字化手段改造升级卖场,支持软硬件设备购置等。

       5.鼓励连锁企业通过直营、加盟等方式新建或规范提升乡村便民店,支持装修、设备购置等。

       6.鼓励连锁超市企业进入社区布设自提点,线上下单,线下提货。

       (二)推进规范化发展项目

       1.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经营场所升级改造。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购置现代拆解设备,进行软硬件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水平。

       3.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新建或提升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改善服务环境。


具体申报条件

       (一)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

       1.申报项目的连锁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至少拥有5家直营门店;申报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方向的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至少拥有10家直营门店。

       2.新建直营门店项目的证照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颁发。

       3.申报农超对接方向的企业,果蔬生鲜商品年直采量不低于2000万元(应提供对应的直采清单),其中扶贫地区产品采购量同比增加15%以上。

       4.申报在乡村地区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店的连锁企业,应统一门店品牌、形象,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5.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保障市民基本生活,或积极采购京郊滞销农产品的超市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6.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进入社区布设自提点,为居民无接触安心购物提供便利的超市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与社区(物业)签订相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二)推进规范化发展项目

       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我市商务部门备案且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合规。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三)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
  (五)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六)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
  (八)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项目,我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各区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企业于2020420汇总上报第一批项目

联系方式

       连锁经营发展项目联系人:流通发展处,魏新宇;联系电话:55579589;

       规范化发展项目联系人:流通发展处,曹民;联系电话:5557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