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通州区支持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项目(支持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鉴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量:105 收藏
支持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鉴证服务项目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通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2、在上一年度为通州区内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核)提供了研发费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3、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须围绕科技服务模式的创新,服务能力的提升。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经费进行匹配,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科技经费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1以上。
1.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3.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5.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6.项目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退出企业名录的;
7.经审议认为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不予扶持的事项。
支持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鉴证服务项目
1、《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2、《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机构项目申请表》(附件3)。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被服务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核)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1、网络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3月1日下午5:00,网络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登录“通州科技网”zhengfu1.bjtzh.gov.cn/kw/,首次登录系统的单位须先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打印水印版材料。其它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只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即可,不必上传到网上。
联系人:陈娟 89526693-2032;
燕艳 89526693-1031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6055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