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科技服务业机构培育(第二类))
发布时间:2015-05-22 浏览量:161 收藏
以后补贴资金支持。
1.标杆科技服务机构打造(A型)
支持打造标杆型科技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服务领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增强核心竞争力。
2.科技服务机构培育(B型)
聚焦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创业孵化服务、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不在此专项支持范围)。一是重点支持在上述区域新设立服务机构;二是重点支持上述区域现有专业服务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专业水平,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
1.A型:注册在北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服务机构2018年总收入5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服务机构2018年总收入2000万元。
2.B型:在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市副中心注册成立,包括企业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的内设机构。新设类申报主体注册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已有机构申报主体须为2018年1月1日前在上述区域注册成立,2018年总收入100万元以上。
3.2018年已获得科技服务业“两城”专项支持的单位,不重复支持。
A型:填写《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申报书(标杆机构)(A型)》;
B型:填写《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申报书(机构培育)(B型)》。
2019年6月26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孙蕾、李文姬 010-82002895、010-8200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