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量:489 收藏
(一)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项目业主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好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八批)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新能源利用处 郁灿、王思; 联系电话:55590485、5559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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