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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量:3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27/2021-06-15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获得立项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1.优秀长篇电视剧、长篇纪录片等(总时长不低于200分钟,且剧本字数不少于10万字)原创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改编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舞台艺术、电影、短篇纪录片、电视剧等(总时长低于200分钟或剧本字数不足10万字)原创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改编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3.优秀文学创作作品,包括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人物传记等,作品字数在20万字以上,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作品字数在20万字以内,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4.歌曲创作及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专项补贴资金将优先鼓励扶持戏曲、曲艺、音乐剧类文艺创作和45岁以下青年人才创作。

  (二)对十八大以后创作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反映新时代的优秀作品,获得国际、国家级、市级相应奖励、奖项(名称详见附件1)的优秀作品,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对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奖励、奖项的影视剧、纪录片、舞台艺术等剧本、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等优秀文学作品,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奖励、奖项的,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奖励、奖项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艺术作品,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奖励、奖项的,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


扶持领域

  (一)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创作阶段,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文学创作: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人物传记等;

  2.影视剧本创作: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广播剧、电视动画片等影视类作品的剧本创作;

  3.舞台剧本创作: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戏曲、曲艺等舞台艺术的剧本创作;

  4.歌曲及其他创作:歌曲创作及其它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

  (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市级有关奖励、奖项(名称详见附件1)的艺术作品,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影视剧、舞台剧等剧本作品;

  2.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

  3.书法、美术、摄影等个人优秀作品;

  4.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艺术作品。


具体申报条件

  (一)作品本身符合文艺创作发展规律;

  (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西城区文化影响力,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

  (三)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补贴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内容以西城区为题材背景,依托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

  2.在项目征集年份之前,未演出、出版、播出等;

  3.在项目征集截止之前,创作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

  (五)申报奖励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十八大以后创作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获得国际、国家级、市级相应奖励、奖项(奖项名称详见附件)的优秀作品。

  2.申请主体应为依法在西城区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员工和户籍地在西城区的个人,创作题材无限制。


申报限制

  (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项目单位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三)未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

  (四)申报项目已获得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五)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申报时间

  6月15日前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于2021年6月15日前向受理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申报,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

  (二)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送交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限期补正;逾期申报、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工作专班对受理项目进行入围资格初审,并将入围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结果;

  (四)依据评审结果,工作专班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支持方案,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工作专班将支持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通过后,与获得立项扶持的申报主体签订《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协议书》,扶持资金列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