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获得2023年第一批(总第18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企业于2023年11月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起9:00-17:00领取项目认定证书。领取方式:一、现场领取。请凭证书申领单(加盖单位公章)到裕惠大厦C座南门一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书领取处”进行现场领取。证书申领单打印方式:请参阅下载中心的“证书申领单打印教程”,使用用户名(完整的18位企业统一社会信用

    2023-11-08

  • 关于石景山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石景山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区创业带动就业相关工作开展,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对《石景山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石人社发〔2021〕11号)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制定《石景山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意见反馈渠道如

    2023-11-03

  • 关于《房山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了持续发挥《房山区关于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实施意见(修订)》(房政办发【2022】2号)中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作用,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根据政策的现实需求,结合实际和其他区县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区科委牵头研究制定《房山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该办法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听取公众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本次公示期限30天,2023年10月2

    2023-10-31

  • 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函

    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印发后,各地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工作。近期,部分地方和企业反映,有机构以“包过”“绿色通道”名义为企业提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辅导并收取费用

    2023-10-30

  •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专项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探索知识产权金

    2023-10-30

  • 北京市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领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按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3〕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现开展2023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发放工作。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基于诚

    2023-10-27

  • 关于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程序,明确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接受、审查以及加快审查资格核查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及标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指南》,现予以发布。特此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10月17日

    2023-10-26

  • 关于延长2023年度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受理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3年度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受理时间延长,请企业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在规定期限内参与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范围在本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二、认定申报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3-10-26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按照《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企业申请复核的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到期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主体1.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已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

    2023-10-19

  • 北京市关于对部分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取消复核资格或撤销称号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信息更新填报和信用核查工作,针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取消其复核资格或撤销称号。前期已将相关企业名单向社

    2023-10-16

  • 北京市等关于确定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扶持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

    2023-10-1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5G轻量化(RedCap,ReducedCapability的缩写)技术是5G实现人、机、物互联的重要基础,将在构建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

    2023-10-16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活动月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活动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不断发展,商务部将于2023年11月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考虑以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

    2023-10-1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5G发展大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5G发展大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丰富5G技术应用

    2023-10-11

  • 北京市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合作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北京市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信息初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