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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发表于:2024-07-31 关注 

  广州市关于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加快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在全市上下凝聚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构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就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实施《南沙方案》为牵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推进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科技创新,将南沙打造成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和示范区。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对外开放发展需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坚持务实创新,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引领内地、面向世界的农业开放平台,成为种业集成创新中国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农业合作交汇区、全球涉农制度创新试验地,形成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的“南沙模式”。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农业技术集成创新高地。

  1. 坚持绿色农业发展理念。推广智慧绿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实现融合生态设计、云计算、物联网、生物技术、智能装备技术等的农产品工厂化生产。搭建智慧绿色农业技术合作平台,形成多元化科技创新机制,成为新品种引进、转化与创新集成技术辐射源;加快构建以数智化和绿色化转型为形态的农业新质生产力。

  2. 全面提升种业行业准入效能。支持南沙区建设特色种业创新中心、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种业中外合作创新中心,推进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在南沙区建设总部基地,筹建广州种业研究院〔加挂湾区现代种业研究院(总部)牌子〕,打造国际性种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南沙区争取省、市级种业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指导南沙区进一步优化农作物种子、苗木、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审批服务,探索建立种业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吸引更多优质种业企业和项目落户南沙区,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建立交易服务平台,提高种业产品的交易效率,促进种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3. 抢占现代化海洋牧场赛道。以海洋牧场装备制造、海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为抓手,以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为载体,发挥广州港国际海运、广船国际装备制造等优势,充分打造渔业外向型经济,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备开放型渔业产业链。聚焦重点水产品种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南沙渔业在“良种良养良销”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建设海洋牧场岸基种苗繁育与种质资源保护基地。

  (二)打造RCEP农业合作交汇区。

  1. 推进南沙农产品跨境贸易示范区建设。充分运用RCEP,扩大农产品加工原材料来源,建立农作物、水果、花卉、畜禽产品、水产品、热带经济作物等初级农产品产业清单目录,加快推进广州花卉进出口基地和进口水果集散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跨境贸易流通,做大做强农产品贸易。

  2. 进一步推进便利化通关。优化观赏鱼、种子和苗木进出口流程及手续,探索便捷高效安全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新模式。重点围绕预制菜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构建出口预制菜农产品的技贸服务信息库。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设立农产品进出口“绿色通道”,推行出口农产品食品企业备案制改革,入区货物“检验前置”等制度,实现出口食品、鲜活农产品“零延迟通关”。改善农产品生产流通服务,完善港口口岸平台通关服务,升级农产品保税与冷链物流仓储服务,在港口附近完善仓储、冷库等有关配套,打造现代化物流平台;建立专库、专场、专设施,满足企业商贸需求。

  3. 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市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积极拓展农业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空间。引进世界先进设施、种子种苗和农业科学技术,实现本土化转化;开拓国际市场,将本土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到全球。举办澜湄果业发展研讨会和广州—东盟蔬菜新品种展示会等;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充分利用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优惠政策,打造农产品“买全球、卖全球”集散中心。

  4. 建设农产品综合加工园。坚持补链延链,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力军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探索农产品加工业与多种业态相融合;支持南沙区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国际粮食交易加工产业集聚,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探索农产品加工业与多种业态相融合,促进现代农业加工产业和加工贸易发展。

  5. 提高农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重点依托临港农业服务区,改善农产品生产流通服务,完善港口口岸平台通关服务,升级农产品保税与冷链物流仓储服务,创新农产品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提升农产品跨境贸易投资信息共享服务,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全链条提供服务保障。打造以南沙国际物流中心为“冷链母港”的全链条冷链物流格局,建设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面向RCEP成员国,做大做强榴莲、车厘子等高端水果进口通道。

  (三)政策制度先行先试。

  1. 打造“国际宠物社区”。积极创建香港特别行政区动物诊疗行业人才创业就业合作平台。实施香港注册兽医在南沙区从事动物诊疗行为的资格认可制度,探索香港进口兽药在南沙区特定区域使用许可政策,引入先进动物诊疗技术。分步推动动物诊疗与港澳接轨。

  2. 创新涉农贸易便利化机制。优化跨境电商流程,提升检验检疫效率,加强监管技术创新;为农食产品出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降低出口成本;建立多元化贸易渠道,优化物流网络,提供多式联运服务,提高物流效率。

  3. 开展新经济业态创新先试。探索建立南沙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广州数据交易所,大力发展涉农数据经济。

 

  四、政策支持

  (一)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渠道。市设立的种业基金重点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国有银行贴息贷款的支持。市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强金融政策引导。将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有关符合条件的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先纳入新增债券发行项目库,并给予额度支持。引入金融资本,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涉农产业园、企业、科研机构建设所必需的建设用地纳入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乡村振兴专项保障清单,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畅通部省市区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研究有关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加大对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支持力度,研究解决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重要事项。督促指导各级有关部门立足实际,全力推动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联动协调推进。建立市层面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推进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贸促会,广州海关以及南沙区政府等单位为工作专班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结合职能积极组织落实相关任务,探索改革措施,试验创新政策,高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传推介。积极争取在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举办以农业全方位开放发展为主题的推介会、交流会和展会等活动,搭建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和贸易往来平台,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成员国之间的国际接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国内外高端展会活动,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展示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农业资源、科技实力等核心优势,提升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