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关于开展惠阳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惠阳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和建设办公室):
根据《惠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我局拟在全区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粮食类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惠阳区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一)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土地流转(承包)在合同期内;
(三)基地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四)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要聚焦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基地应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开展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培育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不少2场培训观摩活动,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按照《惠阳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示范基地确定后,能获得10万元资金扶持,用于购置基地生产所需的农业投入品、组织培训观摩活动费用及制作相关宣传材料费用等支出。
五、其他有关要求
参加遴选的单位,须填写《惠阳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基地企业营业执照、租地合同、技术依托证明、土地流转合同、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1月29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1份)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752-3821982)。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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