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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朝阳区科技创新领域上云服务提供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朝阳区互联网3.0、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企业研发创新,解决企业在云渲染、云计算、人工智能算力等领域需求,助力企业发展降成本、促转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朝阳区科技创新领域上云服务提供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以在线的方式,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设备产品、制造能力(资源)等云上服务,并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的云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朝阳区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等;
3、在国内云服务行业领先、服务功能完善、安全性高,在北京市及朝阳区具有较大市场规模,生态带动能力强,云服务产品能满足企业基础设施云化、应用系统云化需求,搭建云上中台,满足企业业务多元化应用,创新和快速迭代需求;
4、根据朝阳区企业需求,自愿提供云服务产品优惠、知识技能培训、上云诊断咨询等公益性服务;
5、承诺自愿协助开展企业上云资助补贴发放工作;
6、未违反各级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入选云服务商按照“服务产业准、企业需求大、综合评价好、市场销量高”的原则,制定云产品与服务清单,经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审核确认后,列入企业上云产品与服务支持范围;
8、入选云服务商应当获得相关行业资质认证,包括但不限于等保三级备案证明等;
9、入选云服务商所提供产品应当符合中小企业特点,匹配中小微企业实际需要,保障产品的灵活性、易用性、低成本等特性,减小中小企业的上云难度;
10、入选云服务商所提供产品应当具备高级威胁应对能力,并可以做到持续升级、及时更新,保障稳定防护。
11、允许以区内企业为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需要有股权关系。
三、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17:00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
1、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要求提供Word和Excel原格式文件;电子版材料存在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打包,不需要拷贝或发送所申报项目类别要求的电子版材料以外的其他纸质材料。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胶订(用浅色封面纸),从头到尾编写页码,加盖骑缝章;项目申报书及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人名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社保证明等重要证明文件,有单位名称的地方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机构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若存在信息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
五、申报和受理
(一)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纸质版现场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7:00;
2、电子版申报材料当面拷贝或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科技园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A座215办公室
联系人: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产业促进一处 王紫珊
咨询电话:010-64378874
电子邮箱:wangzishan@bjch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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