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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石景山区关于兑现2022年度特色产业园区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量:52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29/2023-06-2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石景山区关于兑现2022年度特色产业园区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文件,2022年度特色产业园区政策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park_qfk@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911),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兑现。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中关村石景山园空间范围内各类园区实际运营管理单位。

  2.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能力相对较强,有5人(含)以上的专业运营服务团队,且专业与园区运营方向紧密相关。

  3.运营园区产业定位应符合石景山区产业布局和中关村石景山园产业定位,具有较强的创新或产业特色。

  4.园区运营单位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无不良信用记录。

  5.园区运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6.须提供石景山区政府认定“根据产业集聚状态、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和服务企业成效等内容进行评价,可给予奖励”的相关文件。

 

  二、支持政策

  1.针对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以上、企业入驻率达到70%以上、符合载体特色产业定位且本区注册企业达到70%以上的特色产业园区(基地),根据产业集聚状态、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和服务企业成效等内容进行评价,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的核定方法:

  (1)按照产业集聚状态70%-100%,每提高10%给予5万奖励。

  (2)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区级贡献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75万。

  (3)按照园区对企业服务投入实际费用核算的5%核算,最高奖励10万。

  2.针对获得国家级、市级部门认定的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注:1.区级综合经济贡献指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区级留存部分。

  2.区级综合经济贡献以税务部门认定和计算为准。

 

  三、材料申报清单

  1.园区运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团队人才介绍)。

  2.园区运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运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

  4.特色园区空间总体情况。

  5.园区入驻企业基本情况。

  6.针对特色园区服务平台、综合配套设施投入、产业活动组织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7.获得国家级、市级部门认定的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证明。

  8.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企业入园申请表。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左侧以两粒订书针装订或胶装。

 

  四、注意事项

  1.请将所有申报的电子版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进行上报,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特色产业园区政策”。

  2.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3.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需纳入园区登记,入园后方可享受园区政策。

  5.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6.为避免企业基本户变更或冻结导致打款失败,在提交材料后至政策资金下发前期间,企业应及时与园区管委会联系。

  政策咨询::

  联系人:雪冰

  联系电话:68888940

  材料接收与内容审核咨询:

  联系人:雪冰

  联系电话:68888940

  入园咨询:

  联系人:郑冕 联系电话:88796908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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