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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关于兑现2022年度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文件,2022年度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政策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park_qfk@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911室),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兑现。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中关村石景山园空间范围内新建并持有产业载体、开展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
2.公司运营能力相对较强,有5人以上的专业运营服务团队,且专业与园区运营方向紧密相关。
3.运营园区具有明确战略规划或产业规划。
4.园区运营单位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无不良信用记录。
5.园区运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6.须提供石景山区政府认定“针对规划明确、运营能力强且升级改造楼宇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并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可给予奖励”的相关文件。
二、支持政策
鼓励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针对规划明确、运营能力强且升级改造楼宇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并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经认定,最高可按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后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1.针对新建载体或土地盘活类项目,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到2万平方米的,每年给予不超过400万元支持;对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2.针对存量空间改造类项目,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到2万平方米的,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对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材料申报清单
1.园区运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团队人才介绍)。
2.园区运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运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
4.新建产业载体和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规划材料。
5.园区入驻本地注册企业基本情况。
6.改造类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支撑材料;新建项目提供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支撑材料。
7.项目施工合同及实际投入费用清单等支撑材料。
8.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入园申请表。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左侧以两粒订书针装订或胶装。
四、注意事项
1.请将所有申报的电子版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进行上报,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政策”。
2.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3.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需纳入园区登记,入园后方可享受园区政策。
5.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6.为避免企业基本户变更或冻结导致打款失败,在提交材料后至政策资金下发前期间,企业应及时与园区管委会联系。
政策咨询、材料接收与内容审核咨询:
联系人:雪冰 联系电话:68888940
入园咨询:联系人:郑冕 联系电话:88796908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