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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朝阳区商务局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量:18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04/2022-07-15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朝阳区商务局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鼓励商场卖场、商业街区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现将申报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主体为在朝阳区进行注册、纳税登记的商场卖场、商业街区运营单位。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内容:鼓励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等运营单位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于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给予奖励支持。

  具体标准: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保障市场供应和消费市场稳定运行的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经朝阳区商务局认定,按减免金额的30%给予运营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

 

  三、减免要求

  商场卖场、商业街区运营单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为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减免2022年租金,减免租金需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期等特殊情形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减免工作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可采取免收、退还等方式:

  1.承租方尚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直接予以免收。

  2.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从合同期内尚未支付的租金中抵扣;尚未支付部分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可由出租方直接退还。

  3.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出租方、转租方协商分担减免额度。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与承租方(租户),需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

  (一)具备法人资格,在朝阳区合法且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朝阳区相关发展规划要求,且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单位(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车库、人防、库房等)。

  (二)项目涉及的房屋(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且不存在违法建设。

  (三)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照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暂停营业。

  (四)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且2022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

  承租企业(租户)需满足以下条件:朝阳区注册并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服务业的范围可通过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进行认定。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模块,或由承租方提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五、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三)同一商业项目只允许一个运营主体申报。

 

  六、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照资料准备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付申报材料。

  (二)收取材料后,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情况,按程序拨付。

 

  八、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资料:《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制作要求: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及排列顺序,统一采用A4纸胶订、封皮,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

  注:《申报书》中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

  2、2021年12月完税证明复印件、2021年12月租金发票(仅提供本申报项目中减免的朝阳区注册、纳税商户的租金发票)复印件。

  3、减免租金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4、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

  《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申报书》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内容、数据与纸质版申报书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版《申报书》为准。

  制作要求:请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 :企业名称+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

 

  九、申报时间

  7月4日至7月15日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为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综合受理23号窗口

  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swjsmk@bjchy.gov.cn(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邮件正文中应包含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099209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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