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石景山区关于兑现2021年度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石景山区关于兑现2021年度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16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11/2022-04-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石景山关于兑现2021年度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第六条,企业国际化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syq_cxcj@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招商办窗口),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兑现。

 

  一、申报主体

  1.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总部型企业或总部职能型企业或与本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承诺次年达到总部企业资产和营收标准的新增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跨地区或跨境经营,且在京外至少拥有1个分(子)公司;

  (2)符合下列条件标准标准之一的:

  a. 资产合计和年营业收入均在1亿元以上(含)的企业;

  b. 资产合计和年营业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准总部企业);

  c. 经区高精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总部企业;

  d. 具备决策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采购管理等总部职能或承担总公司(母公司)区域销售、开发、运营等部分总部智能。

  2.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实现跨境经营,“走出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2)严格按照境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并在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实现正常运营;

  (3)按照规定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报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指导和有关商(协)会的协调;

  (4)符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境内外展览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注册、商标注册等方面的支持;或者境外投资项目中中资累积投资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完成项目交割的公司。

 

  二、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头部企业在园区设立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经认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针对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开展国际化经营的,经认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材料申报清单

  (一)总部型企业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

  3.获得北京市认定的总部型企业证明材料。

  4.下属分支机构概况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1年度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情况表(见附件1)。

  6.2021年度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税收汇总明细表(见附件2)。

  8.能够体现企业与母公司或下属分支机构股东及股权比例的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或内资企业提供的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内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外资企业提供外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9.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企业入园申请表打印件(附件4,因入园系统正在维护,需系统恢复正常后由企业补充提供)。

  11.由税务局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涉税信息实缴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入库期查询)。

  (二)跨国经营本地企业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

  3.国家获批(核准或备案)申请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文件。

  4.境外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或境外项目开展合同协议复印件。

  5.海关出局的出口数据证明材料;

  6.企业跨国经营支持申请报告(介绍获得拟定申请支持的事项和理由)。

  7.企业跨国经营相关费用支出的明细表。

  8.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请将所有申报的电子版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进行上报,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

  2.申请政策兑现企业需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3.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4.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5.企业需纳入园区登记,入园后方可享受园区政策。

  6.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政策咨询:

  联系人:创新促进部 雪冰

  联系电话:68863654

  材料接收与内容审核咨询(一层招商办窗口):

  联系人:程艳军

  联系电话:13521135081

  邮箱:sjsyq_cxcj@163.com

  入园咨询:

  联系人:郑冕

  联系电话:88796908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