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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直通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7-12 关注 

  石景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直通车”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直通车”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将开展本年度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工程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直通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工程技术系列:石景山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在石景山区属地内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端领军人才。

  (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在石景山区属地内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2.主持完成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

  3.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4.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1.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2.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3.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4.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三、申报流程

  参照《关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北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可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107/t20210706_2429763.html查看 。

  区域审核推荐:

  (一)初步审核:申报人在个人网上申报前(建议在7月16日以前),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参照现场审核材料整理),进行初步现场审核,完善材料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须于7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公示、上传材料等全部过程,提交后不可更改。

  初审地点:中关村石景山园党群服务中心景贤之家

  工作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审核收取材料:7月26日网上申报截止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材料、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的纸质材料要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提交地址:中关村石景山园党群服务中心景贤之家

  工作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9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推委会推荐: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推委会进行推荐,并将通过推委会推荐的申报人员名单报送北京市评审委员会。

  现场审核材料包括:

  1.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材料(按申报系统要求提供)

  2.业绩材料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严格按下列内容及顺序整理、提交)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身份证或外籍人员护照;

  (3)参加社会团体及职务的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6)所获科技(科研)奖项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7)承担重大项目、课题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书或文件附录“项目职务”中无申报人员姓名的不予承认,未结题的项目请勿填写);

  (8)专利、标准制定相关证书(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9)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

  (10)申报信息表“个人情况补充说明”证明材料。

  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用彩色萤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按照A4纸标准,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骑缝章。复印件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用彩色荧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电子版申报信息表需提交至邮箱sjszjk@sohu.com

 

  四、联系方式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664267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8879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