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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06 浏览量:217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5-06/2021-06-30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朝阳区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朝阳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依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做好2021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效发挥旅游发展补助资金对区域文旅产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现面向社会征集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一、支持类型及标准

  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将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综合效益好、影响力突出的文旅融合重点项目,扶持和发展一批文旅融合品牌节庆活动,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区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文旅融合类项目

  1.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支持有利于促进文化事业产业贯通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的功能型、平台型重点项目;大运河(朝阳段)文化带重点文旅项目;朝阳区精品旅游线路开发项目;突出朝阳区地域及文化特色的时尚旅游项目;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红色旅游项目;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文化旅游相关项目。给予不超过审定后已完成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精品线路开发及推广、品牌策划、设计服务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文旅活动类项目

  1.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支持经朝阳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区内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旅游宣传、展示、推介等文旅活动;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文旅活动。给予不超过审定后已完成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场地搭建费、宣传策划费及与该活动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三)文旅消费类项目

  1.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支持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的旅游消费促进项目;朝阳区文化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朝阳区特色文旅消费街区开展的重点文旅消费活动;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好的朝阳特色文旅IP培育提升项目;业态产品丰富、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智慧文旅项目;驻区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生产、征集和推广的具有朝阳区域特点和较好市场预期的文旅商品项目。给予不超过审定后已完成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涉及服务场所的装修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品牌策划、设计服务以及项目建设期内发生的相关必要内容;文旅产品包括外协设计费、研发设备购置费、参与设计研发技术人员费、设计研发场地房屋租赁费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朝阳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6日—6月30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分类进行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2.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18:00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将填报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travel@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朝阳区呼家楼北街36号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楼206室,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

  2.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见附件1);

  (2)《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

  3.申报资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须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全称,全部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且内容须严格保持一致;

  (2)项目电子版资料:项目申报表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一律使用jpg或pdf格式(附件资料中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命名:“申报单位全称”;

  (3)项目纸质资料:纸质版资料须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统一采用A4纸单面打印,使用胶订方式将所有项目申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资料未按照模板规范制作或提供资料不齐全,评审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李老师联系电话:13167599988

  杨老师联系电话:65027454 15811193897

  冯老师联系电话:65027243 18610389255

  指定邮箱:suntravel@126.com

  纸质版提交地址:朝阳区呼家楼北街36号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楼206室

  (二)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三)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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