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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量:69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25/2021-03-3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西城区旅游行业发展,支持旅游企业缓解疫情压力,渡过难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全区有关决策部署,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提振旅游企业信心。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政办发[2020]7号)、《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9]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使用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重的A级旅游景区、住宿企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二、扶持条件

  在西城区注册、纳税以及正常开展业务且认真履行“四方责任”、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合法经营企业。

  (一)A级旅游景区

  重点补贴企业类型景区。开放式、公益性、事业单位暂不给予补贴。

  (二)住宿企业

  包括星级住宿企业、非星级住宿企业、疫情保障住宿企业。其中不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或已改变经营用途的住宿企业,且同时存在下列三种情况的,暂不给予补贴。

  1.房间数不超过30间。

  2.营业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

  3.平均房价不超过300元/间夜。

  (三)旅行社

  重点补贴旅行社总社。旅行社分社、门市暂不给予补贴。

 

  三、扶持标准

  按照“缓解压力、共渡难关、重点扶持”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资金补贴。

  (一)A级旅游景区

  3A级旅游景区补贴金额不超过2019年1月1日-7月31日营业收入的10%,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补贴金额不超过2019年1月1日-7月31日营业收入的20%,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住宿企业

  1.星级住宿企业

  对符合要求的3星级住宿企业每家补贴不超过3万元,4星级以上(含4星级)住宿企业每家补贴不超过5万元。

  2.非星级住宿企业

  房间数量在31间至99间范围内,且2019年纳税额度不少于50万元的,每家补贴不超过2万元;房间数量在100(含100)间以上,且2019年纳税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每家补贴不超过4万元。

  3.疫情保障住宿企业

  2020年能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疫情保障住宿企业,每家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三)旅行社总社

  2019年纳税额度在5万元至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每家补贴不超过2万元;2019年纳税额度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每家补贴不超过5万元;2019年纳税额度低于5万元不予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 请于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期间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26号(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一层大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西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bjxch.gov.cn)“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栏下载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按照模板要求准确填写。

  (二)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3.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承诺书。

  (三)住宿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方向,不能同时申报多个方向。

  (四)申报资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须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全称,全部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且内容须严格保持一致。

  2.项目电子版资料(光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律使用jpg或pdf格式(附件资料中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另附项目申报表部分要求使用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资料命名:“申报单位全称”。

  3.项目纸质资料:纸质版资料须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采用A4纸打印,普通方式装订。

  4.项目申报资料未按照模板规范制作、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时间的,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六、下列情形的不予扶持

  (一)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申报企业未按照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并受到市、区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检查中屡次存在问题并整改不到位的。

  (三)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投诉或多次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四)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大、卫生条件差、存在违法建设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凡弄虚作假套取扶持资金的申报企业,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张元岭 010-63134760

  王 栋 010-63134763

  申报咨询电话:

  韩彦龙 1371802273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00-17:00

  (二)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三)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1-09-13 |
关于2020年西城区旅游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