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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09-29 关注 

 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和《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0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和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员范围

  1.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的人员。

  2.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市职称考试或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3),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十二份;

  2.答辩论文一式三份;

  3.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职称、表彰、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证书、制定标准、研究或咨询报告、承担项目(课题)任务通知书或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申报材料均应按照A4纸标准,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并加盖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4.报送电子版材料要求: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答辩论文(可为word或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夹形式随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或提前发送至zrkx_skw@163.com ,压缩文件夹和邮件名称统一按以下格式命名:姓名-高级(中级)-现从事专业(例如:XXX-正高级-生物医药,XXX-副高级-生物医药,XXX-中级-电子信息)。

  “申报专业”参考范围为:生物医药、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环境工程、分析化学、软科学研究、农业研究、辐照技术、天文、古生物等。

  (三)申报人员基本条件(附件1),条件中涉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二、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

  (一)申报人员范围

  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端领军人才评价专用)(附件5),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报。

  2.提交推荐材料包括: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职称、表彰、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证书、制定标准、研究或咨询报告、承担项目(课题)任务通知书或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申报材料均应按照A4纸标准,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并加盖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三)请严格按照《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价办法》(附件4)中评价工作程序进行申报和推荐。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申报人本人报送;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申报材料由区域(主管)推荐委员会统一报送。

  根据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

  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周六日除外,每日受理时间为9:30-11:30、14:00-17:00)

  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904

  联系电话:82003359、82003352

  联系人:程飞、周玥、霍霈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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