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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经开区关于开展2024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量:2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4-03-08/2024-03-18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经开区关于开展2024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各有关单位:

  2024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请大家积极申报。

  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4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9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有申报需求的单位请于3月15日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获取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申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标题统一命名为:xxx公司申报留学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回国资助项目汇总表)。

  (三)请各单位于3月19日、3月20日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材料报送至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核(受理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615室)。

  (四)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留创园区内注册企业的留学人员请通过留创园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010-67887950(办公时间:9:00-11:30;14:00-18:00)

  邮箱:rck@bda.gov.cn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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