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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申请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发表于:2023-12-13 关注 

  关于发布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申请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在拟资助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拟资助项目的异议申请材料。

  经公示,决定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146项,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38项,前沿项目108项,资助总经费6959.98万元;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28项,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6项,前沿项目22项,资助总经费1255万元;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85项,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33项,前沿项目52项,资助总经费4858.9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季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71252、010-55571254。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