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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发表于:2021-02-01 关注 

  东城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文件精神,结合《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8〕212号)、《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0〕1456号),聚焦智能金融及REITs 产业等新兴领域,鼓励东城区金融业创新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推东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本措施支持对象包括:智能金融企业、REITs资管机构、产业联盟、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

  (一)智能金融企业: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于金融服务场景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科技企业或金融持牌机构;

  (二)REITs资管机构: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有资质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

  (三)专业服务机构:为智能金融企业和基础设施REITs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专业服务的机构;

  (四)智能金融领域或REITs产业的研究机构、行业组织、联盟或平台。

  第二条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智能金融企业,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实收资本规模确定,5000 万元(含)-1亿元的最高补助200万元,1亿元(含)-5亿元的最高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30亿元的最高补助2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补助50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付。

  第三条 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给予智能金融企业一定的购房或租房补贴。

  (一)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选定在东城区疏解整治空间、直管公房腾退再利用等区域的,在上述补贴限额基础上额外享受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二)租用办公用房的,综合评定分二个档次,按照实际房租的30%、50%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选定在东城区疏解整治空间、直管公房腾退再利用等区域的,在上述补贴限额基础上额外享受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第四条 购买或租赁服务器相关基础设备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金融企业申请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对于单家企业获得的单个资质或牌照,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最高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5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智能金融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自建研发机构,获得国家或市级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的,按所获资金 1:0.5比例给予配套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对获得国家、北京市认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

  第七条 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对于年营业收入及增幅达到一定水平的智能金融企业给予奖励。

  (一)对于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且连续两年复合增长30%(含)以上的智能金融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10亿元,且连续两年复合增长20%(含)以上的智能金融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对于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且连续两年复合增长15%(含)以上的智能金融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八条 对协助东城区引入智能金融企业和REITs特色资管机构的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根据被引入企业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区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引进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被引入企业区财力贡献50万元(含)-200万元的,按照被引进企业年度区财力贡献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被引入企业区财力贡献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被引进企业年度区财力贡献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支持智能金融企业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经评审,东城区按照智能金融企业项目研发费用投入予以补贴,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 综合考虑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其高管及核心骨干,享受东城区人才认定推荐资格。同时,经认定的智能金融企业人才和基础设施REITs产业人才,可享受在京安置补助。

  (一)在东城区购房的连续5年贴息50%,累计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在本市其他区购房的连续5年贴息30%,累计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在东城区疏解整治腾退空间、直管公房腾退再利用、共生院租房的,连续5年给予一定房租补贴,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在东城区其他区域或本市其他区租房的,连续5年给予一定房租补贴,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

  第十一条 鼓励智能金融企业服务REITs产业发展及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对于从事涉及服务REITs相关产业的智能金融企业,满足第四条至第八条任意条款,奖励金额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

  第十二条 支持REITs产业发展,引导以REITs为特色的相关机构采用智能金融技术提质增效。

  (一)支持驻区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并利用智能金融技术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驻区企业适时申请专项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资质。大力吸引内外资优质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驻东城区,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可在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一次性给予实缴注册资本1%、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二)搭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对接平台,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及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年金等基金参与本市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通道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有资质的驻区资产管理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

  (三)推动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落户东城,促进联盟和东城智能金融研究院加强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成果发布,定期举办论坛和峰会等交流活动;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促进市场主体间的交流,推动基础设施REITs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健全基础设施REITs产业人才引进机制,对于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基金管理和运营管理领军人才,可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及高级技能人才,结合其贡献程度,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五)对于驻区企业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

  第十三条 整合区域内医疗、教育、住房等公共资源,积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团队,为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优秀人才就医、教育、居住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十四条 适用于本措施的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除特别规定外,不再重复享受东城区其他产业支持政策。

  第十五条 本措施中东城区疏解整治空间由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认定,直管公房腾退再利用区域由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十六条 本措施由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措施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