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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1年度朝阳区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量:12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08/2021-06-25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1年度朝阳区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拟定2021年度朝阳区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支持朝阳区孵化机构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结合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朝阳区“两区”和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等重点任务,搭建数字经济、国际化、专业化创业孵化平台(不包括房屋购置和租赁、结构建设、装修、办公通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获得立项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建设数字经济创业孵化平台:

  1.聚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区块链、空间信息、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引进和培育重点企业和项目,构建多层次企业成长梯队,推动数字经济企业成长和传统孵化载体数字化转型升级。

  2.以培育数字经济相关产业为主导,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手段,构建智能数字创业孵化平台,打造基础设施网络化、功能服务精准化和运营发展智能化的数字孵化载体。

  (二)支持建设国际化创业孵化平台:

  结合“两区”建设,支持离岸创新创业,推动国际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开展;依托海外办事机构、国际化平台等资源,为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等来朝阳区创业提供项目落地指导、孵化空间、市场资源对接等系统服务,推动海外人才及海外项目在朝阳区落地;帮助朝阳区科创企业对接海外资源,推动企业跨国境合作及海外市场拓展。

  (三)支持建设专业化创业孵化平台:

  依托自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链接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科技资源,聚焦某产业领域进行专精孵化,为科技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推动科创企业技术研发、产品打磨、市场验证,引导科技成果在朝阳区转化应用;鼓励孵化机构与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合作,聚焦数字经济、高精尖产业领域,构建创投加孵化的服务体系,培育高成长型企业 。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朝阳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在朝阳区范围内开展科技企业孵化服务;

  (二)依法依规经营,无各类不良记录,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和相应的管理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单位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掌握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发展情况,定期向区科信局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积极配合区科信局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五)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凡属相同或相似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取消评审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朝阳区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申报书、朝阳区孵化机构信息表;(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获资质荣誉文件;孵化管理服务制度及体现管理团队主要人员管理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孵化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属委托经营或租赁的提供委托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上年度在孵朝阳区注册纳税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在孵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年度在孵朝阳区注册纳税企业取得的成绩(如获得融资、上市、成为国高新企业、作出经济贡献、重大技术或市场突破等)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加盖公章)

  (六)上年度及最近一个月(季度)财务年审报告或会计报表(与项目申请书所填数据保持一致,不得提供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账目);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最后一期纳税报表及本年度各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上年度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请申报单位按照此时间段填报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打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cyppc.zhihuichy.com/)。如第一次登录,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信息,等待系统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申报界面;

  (二)系统填报。点击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添加项目申报 — 朝阳区科技创新孵化和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申报,按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并上传盖章版项目申报书、孵化机构信息表、实施方案和所有附件材料后保存提交。如因故填写中断,可点击当前页面“保存”按钮,后续在「管理项目申报」中找到并点击该项目继续填写(注:上传附件目录必须点击添加附件进行上传,请勿提前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三)系统提交。区科信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材料审批状态。对未通过初审的材料,申报单位可查询未通过理由并修正后重新提交;

  (四)报送纸质材料。系统通过审核后,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七、申报受理和要求

  (一)受理起止时间:申报材料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并编排目录及页码,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是哪一类附件。同相关附件合并胶装成册,根据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再予以受理申报该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请、材料填报:郭滨 64842989、韩娇 64842996

  2.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801

  (五)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B座1903室。

  ※本指南解释权归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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