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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量:23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27/2021-06-15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采取项目自荐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原则

  专项资金扶持工作遵循统筹兼顾、择优扶持、激励创新、公正透明的原则。专项资金将对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阶段进行重点支持,优先鼓励优秀青年作者和艺术人才为区域文化建设服务;以首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为核心,搭建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示平台。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两类:补贴和奖励,即依据项目申报类别、社会影响、评审答辩、成果转化和获奖情况等予以适当补贴或奖励。

 

  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创作阶段,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文学创作: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人物传记等;

  2.影视剧本创作: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广播剧、电视动画片等影视类作品的剧本创作;

  3.舞台剧本创作: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戏曲、曲艺等舞台艺术的剧本创作;

  4.歌曲及其他创作:歌曲创作及其它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

  (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市级有关奖励、奖项(名称详见附件1)的艺术作品,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影视剧、舞台剧等剧本作品;

  2.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

  3.书法、美术、摄影等个人优秀作品;

  4.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艺术作品。

 

  四、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一)作品本身符合文艺创作发展规律;

  (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西城区文化影响力,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

  (三)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补贴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内容以西城区为题材背景,依托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

  2.在项目征集年份之前,未演出、出版、播出等;

  3.在项目征集截止之前,创作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

  (五)申报奖励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十八大以后创作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获得国际、国家级、市级相应奖励、奖项(奖项名称详见附件)的优秀作品。

  2.申请主体应为依法在西城区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员工和户籍地在西城区的个人,创作题材无限制。

 

  五、 2021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依托西城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或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二)重点支持依托西城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以2022冬奥会以及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三)重点支持以反映西城区老城保护与复兴为主题的京味文化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四)重点支持依托西城区域现实生活进行创作,反映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五)重点支持传承、创新、传播国粹艺术,展示西城区作为京剧发祥地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六)重点支持反映西城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七)重点支持反映西城区开展对口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八)重点支持反映西城风貌、历史、人物、现实生活的原创音乐剧项目。

 

  六、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获得立项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1.优秀长篇电视剧、长篇纪录片等(总时长不低于200分钟,且剧本字数不少于10万字)原创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改编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舞台艺术、电影、短篇纪录片、电视剧等(总时长低于200分钟或剧本字数不足10万字)原创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改编剧本的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3.优秀文学创作作品,包括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人物传记等,作品字数在20万字以上,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作品字数在20万字以内,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4.歌曲创作及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创作补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专项补贴资金将优先鼓励扶持戏曲、曲艺、音乐剧类文艺创作和45岁以下青年人才创作。

  (二)对十八大以后创作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反映新时代的优秀作品,获得国际、国家级、市级相应奖励、奖项(名称详见附件1)的优秀作品,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对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奖励、奖项的影视剧、纪录片、舞台艺术等剧本、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等优秀文学作品,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奖励、奖项的,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奖励、奖项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艺术作品,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奖励、奖项的,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

 

  七、专项资金的实施到位与监督管理

  (一)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在获评的次年拨付到位。专项资金接受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区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理、评审、拨付、使用、验收等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工作专班有权检查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并对扶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结项审计,项目承担主体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1.检查及审计结论作为续拨经费、评审新报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工作专班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扶持项目实行结项验收制度。工作专班组成结项验收专家组对扶持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出具专家组结项验收报告。结项验收合格项目报工作专班批准后,下达结项通知,对不合格项目,工作专班有权将其终止、撤销。

  3.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项目承担主体不能按约定实施或完成扶持项目时,应在3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工作专班将视实际情况延期、终止或撤销对该项目的资金扶持。

  4.凡被终止、撤销的扶持项目,项目承担主体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清理账目,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提交工作专班进行清算,并全额返还扶持款项。

  (四)项目承担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西城区有关部门批准后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主体三年以上申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项目内容有违公序良俗;

  3.扶持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有弄虚作假行为;

  5.与立项的扶持项目内容严重不符;

  6.多次延期仍不能完成;

  7.严重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8.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工作中有行贿行为;

  9.其他违法和严重违规事项。

  (五)接受扶持项目的成果在使用时(包括且不限于播出、演出、展览、出版等),须在剧场海报、报纸广告、演出说明书及影视剧和书刊版权页等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字样。

 

  八、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项目单位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三)未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

  (四)申报项目已获得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五)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九、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于2021年6月15日前向受理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申报,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

  (二)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送交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限期补正;逾期申报、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工作专班对受理项目进行入围资格初审,并将入围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结果;

  (四)依据评审结果,工作专班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支持方案,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工作专班将支持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通过后,与获得立项扶持的申报主体签订《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协议书》,扶持资金列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十、申报方式

  (一) 下载相关资料(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 微信扫码即可获取文件

  

图片1.png

  2. 点击链接输入提取码获取资料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z2-iM4Y1XEyDba0hyQDnw

  提取码: ak5g

  (二) 在线申报

  1.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http://www.idaolue.com/declare/),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2. 申报者完成注册登录后,需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信息,提交相关资料;

  3. 在线申报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4. 在线申报期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锁定申报功能,请于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

  (三) 其他事项

  1. 申报咨询电话:15810715475、13621204591;微信:妙笔生花 15321349626

  2. 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 本公告由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工作专班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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