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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0年朝阳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量:16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07/2020-09-14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0年朝阳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朝阳区旅游行业发展,支持旅游企业缓解疫情压力,渡过难关,现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朝阳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全区有关决策部署,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提振旅游企业信心。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根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文旅局关于使用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关于支持旅游企业缓解压力、共渡难关的要求,将2020年旅游行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响应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停业或严控接待人数,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住宿企业、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按照“缓解压力、共渡难关、重点扶持”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一)补助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住宿企业(住宿企业类)

  1.奖励范围:积极落实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符合以下情况的住宿类企业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1)承担集中医学观察点的任务;

  (2)承担湖北、武汉滞留北京人员安置点任务;

  (3)承担境外来京人员集中观察点任务;

  (4)承担核酸检测任务;

  (5)响应防控要求停业防控或严控住宿人数的住宿企业。

  2.奖励标准:补助范围中前四条依据企业接待天数和接待人数,择优给予资金支持;补助范围中第五条依据住宿企业,适2019年度纳税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强对区域内旅行社的扶持(旅行社类)

  1.奖励范围:注册在朝阳区的旅行社并且2019年-2020年正常经营的。

  2.奖励标准:适2019年度纳税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A级旅游景区在疫情后的发展(旅游景区类)

  1.奖励范围:积极落实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随防控结算停业或严控接待人数的A级(含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点)。

  2.奖励标准:适2019年度纳税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朝阳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月14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分类进行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同一项目的同一建设内容已申请朝阳区其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3.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四、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09月14日18:00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将填报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资料,认真填写;

  2. 2020年朝阳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2020年朝阳区旅游行业防疫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2)朝阳区旅游行业防疫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3)朝阳区旅游行业防疫奖励补助资金使用承诺书

  3.申报资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须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全称,全部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且内容须严格保持一致;

  (2)项目电子版资料:项目申报表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一律使用jpg或pdf格式(附件资料中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命名:“申报单位全称”;

  (3)项目纸质资料:纸质版资料须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4)项目申报资料未按照模板规范制作或提供资料不齐全,评审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李书平 联系电话:13167599988

  陈 军 联系电话:65017557 18612166552

  贾 莹 联系电话:65020491 13520929263

  指定邮箱:hgk005@126.com

  纸质版提交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6号区文旅游局办公楼202室

  (二)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三)朝阳区文旅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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