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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量:13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29/2020-06-2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0〕53号),启动了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申报材料

      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

      (二)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最近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七)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或学位证明、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工作情况总结。

      (九)项目配套经费落实证明。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统一胶装、盖章、签字、注明日期)一式三份报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11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wljkjc@163.com。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3.      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9日

      联 系 人:翟承         联系电话:8515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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