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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开发区2019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量:16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3-20/2019-03-2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智能制造,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开发区2019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工作,抓好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推动开发区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经验与模式,我局现组织开展开发区2019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三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开发区重点支持或具有特色优势的行业。企业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企业已组织实施智能制造项目,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新建或改扩建,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等。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18年1月之后,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涉及生物医药GMP认证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四)企业通过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五)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京津冀联网协同制造具备较高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制造的经验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对推动开发区智能制造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企业发展服务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件cuiwenya@china-imic.com。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委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核实信息。

  (三)对获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我局将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项目,并纳入开发区技术改造储备项目。

  四、联系方式

  张妍:010-67889710

  崔文雅:13522565871

  邮箱:cuiwenya@china-imic.com

  地址: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80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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