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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启动2019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量:118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3-08/2019-03-21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启动2019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行业共性技术,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载体建设,现启动2019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工作。

  一、 工作背景

  技术创新中心是以企业为核心,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构

  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主要开展以下六方面的工作:一是探索产业与科研融合发展模式;二是打造联合研发的高效创新生态;三是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四是构建长期稳定的成果转化网络;五是创新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体系;六是发挥技术优势带动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开发区聚焦国家战略,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布局了20家技术创新中心,这些创新中心以"563321"体系为建设基础,以各领域共性技术的研发为目标,实现以点带面,促进产业全面升级。

  二、申报要求

  承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是在经开区注册、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2.申报企业所属行业不在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之内(现有无生产制造环节的研发型总部企业除外);申报企业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所列内容。

  3.牵头企业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

  (2)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且储备有一批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

  (4)有较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并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合作、项目委托、联合研发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4.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企业主体和法人代表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三、支持领域

  开发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高端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四、申报材料

  (一) 材料提交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技术创新中心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技术创新中心培育项目自评报告》(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左侧正反面胶装,并在首页、承诺页和骑缝处加盖公章,送至开发区科技局1307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chuwei@bda.gov.cn

  联系人:王宁 孟泽宁

  联系电话:67881313 67880306

  科技局

  2019年3月8日

  

      注1:

  "563321"体系:即五项任务、六位一体、三项支撑、三大机构、两个建设方案、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

  五项任务:技术、产品、人才、标准、创新中心;

  六位一体:产业联盟、研究院、专利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金、特色产业园;

  三项支撑:会议、展览、刊物;

  三大机构: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两个建设方案: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一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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