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方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三方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我委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2018年《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开展政策评估项目经验的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对广州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落实情况、落实效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具体案例汇总。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按委托单位要求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报告。
(三)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全面、客观、生动地反映《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其中座谈调研不少于5次,问卷调查不少于300份,案例分析不少于5个。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40万元(含)
五、验收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我委组织审定验收。
六、支付方式
待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七、有意参与的单位(投标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团队情况、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五)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8年9月27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郭雄,电话:8375711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九、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